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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公告〔2022〕第2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公告



〔2022〕第2号

一、项目编号: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名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采购日期:2021-12-31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基德尚都第2幢第20层2005号
当事人2: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1805-1号
当事人3:云南桐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县泸水市六库镇人民路傈都半岛C1502室
当事人4:云南润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远征路北段 西侧云南隆阳军粮供应站综合办公楼第四 层40
四、基本情况

(一)监督检查单位: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云南省财政厅统一抽取监督检查代理机构。经省厅随机抽取,保山市监督检查的代理机构名单为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云南桐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润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陆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5户单位。经联系,云南陆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度未在保山开展代理业务,保山市实际开展监督检查的代理机构为4户。
(二)检查发现问题:10月,保山市财政局组织检查组检查了上述代理机构2021年度代理采购项目20个(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6个,云南桐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8个,云南润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3个,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个),重点检查了代理机构的执业情况,包括代理合同签订、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文件编制、采购信息公开、评审委员会组建、开标评标(谈判评审、磋商评审)资料、采购合同履约、项目档案管理等方面,审核项目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专业性;现场检查了相关机构的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条件,核实其法人身份、人员构成情况、办公条件、评审设施设备、内控制度。经梳理,相关代理机构业务存在的问题如下:
1.代理协议未具体列明采购需求,委托事项不清晰。
2.发布的磋商公告对供应商资格要求表述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未具体对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缴纳税收和社保情况、无违法行为等条件进行描述。
3.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公告网页截图或合同文本或履约验收资料缺失,影响采购项目绩效评价。
4.工程类磋商采购项目未编制采购需求(工程清单明细),货物类磋商项目采购需求不祥实(技术功能参数缺失),影响供应商报价和磋商,导致评审偏离,也存在履约风险。
5.评审人员中的采购人代表无委托函。
6.中标(成交)通知书未与中标(成交)公告同时发出,采购合同签署日期空白。
7.评审因素设定与资格条件设置重复,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不对应,评审标准未能量化,评分标准自由裁量幅度过大,评审分值分配不合理。
8.招标公告校对粗疏,重要时间信息有误。
9.分支机构(异地驻点机构)内部监管制度不健全,业务操作流程不够规范。
10.采购文件中引用的政策文件、评标办法中引用的制度文件有误,资格条件表述中引用的法律名称错误。
11.执行集中采购目录不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政策不严格。
12.在非招标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中使用“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概念术语不专业,磋商、谈判流程设置“唱标”环节不规范。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规定,保山市财政局分别给被查单位下达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论的通知》,要求相关机构认真整改:健全完善内部业务管理制度,加强代理业务流程管控;重视从业人员业务建设,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和政策业务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完善代理委托协议要素,完善采购公告内容,规范采购文件格式和内容;协助采购人做实做细采购需求,加强评审业务标准体系研究管理;加强供应商资格审查和信用查询痕迹管理,履行协助采购人开展合同履约验收职责。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保山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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