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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清湖青山村景观文旅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3-08-03 08:30:00
基本信息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开标室(8)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8-10 09:30:00
开标时间 2023-08-10 09:30:00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19000748006870001001
公告发布责任人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数据时间戳 2023-08-03 11:01:59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3-08-10 09:3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3-08-03 08:30:00
公告标题 东清湖青山村景观文旅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8-03 08:30:0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交易系统标识码 124419003519028823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124419003519028823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开标室(8) 招标项目编号 E4419000748006870001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19000748006870001001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4419003519028823-20230802-035166-7     平台编码 SYGNDG
http://ggzy.dg.gov.cn/ggzy/website/WebPagesManagement/jsdetail?fcInfotype=1&publishId=8a1289cf899c42680189b50c09d0360f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8月03日至2023年08月10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6870001001
招标编号:QSAQSC12300398
建设单位:东莞市企石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企石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清湖青山村景观文旅项目
工程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清湖村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投资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2元
工程规模:东清湖青山村景观文旅项目,分别为湖景分区、休闲分区、游道分区,设计总面积约110000平方米。
发包范围:东清湖青山村景观文旅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与装修工程;2、园建工程;3、电气工程;4、给排水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8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室(8)
投标会时间:2023年08月10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8)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8月03日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10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7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8.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企石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清湖村三路1号;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恒泰大厦407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企石镇清湖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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