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蒲卫生院村卫生室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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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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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蒲卫生院村卫生室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芦蒲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2.2工程规模:芦蒲卫生院村卫生室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预算价:21.5万元;
2.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3.3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4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7月3日8:30至2023年7月7日17:00;
2、本项目在阜宁县徐州路水清华庭8楼8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18052961333),报名时带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U盘。
3、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9:00,投标地点:阜宁县徐州路水清华庭8楼803室
4、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1日9:00,地点:阜宁县徐州路水清华庭8楼803室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控制价:21.5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后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芦蒲镇卫生院
地 址:阜宁县芦蒲镇卫生院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7月3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蒲卫生院村卫生室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芦蒲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2.2工程规模:芦蒲卫生院村卫生室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预算价:21.5万元;
2.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芦蒲卫生院村卫生室改造工程 | 芦蒲卫生院村卫生室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15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3.3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4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7月3日8:30至2023年7月7日17:00;
2、本项目在阜宁县徐州路水清华庭8楼8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18052961333),报名时带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U盘。
3、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9:00,投标地点:阜宁县徐州路水清华庭8楼803室
4、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1日9:00,地点:阜宁县徐州路水清华庭8楼803室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控制价:21.5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后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芦蒲镇卫生院
地 址:阜宁县芦蒲镇卫生院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