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方评估项目第Ⅰ标段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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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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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合同编号:20230519HT000024
二、合同名称: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方评估项目第Ⅰ标段
三、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9628
四、项目名称: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6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宁夏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济民东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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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第三方评估要求,为检验各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质量和实施效果,比照住建部选取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实地督导评估方式,对银川市、石嘴山市及宁东管委会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抽检、核查、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服务要求:比照住建部选取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实地督导评估方式,对银川市、石嘴山市及宁东管委会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抽检、核查、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此评估项目计划对银川市、石嘴山市及宁东管委会10700栋自建房(其中经营性自建房全覆盖)。
服务期限:完成现场检查及资料收集整理,资料必须真实反映现场抽查、核实的情况,并于8月31日前提交成果资料。
服务地点:完成现场检查及资料收集整理,资料必须真实反映现场抽查、核实的情况,并于8月31日前提交成果资料。
七、验收日期:2023-07-28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和东等
九、验收意见: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