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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郭墅镇张庄初级中学食堂改造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阜宁县郭墅镇张庄初级中学食堂改造
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郭墅镇张庄初级中学食堂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郭墅镇张庄初级中学,建设资金100%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郭墅镇张庄初级中学校园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郭墅镇张庄初级中学食堂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食堂门窗、水池、大锅灶、餐厅北侧水塔、屋面彩钢瓦、女儿墙等,对食堂整体进行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5、投标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未被相关部门明令禁止投标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到11:00,下午14:30到17:30,报名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交报名费2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香港路539号银领花园M01(丽枫酒店向北20米),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元(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清。
六、招标控制价:29.43万元(含暂列金:11550.59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后,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审计结束后十日内,按审计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郭墅镇张庄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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