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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营销类物料集中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预算:-元
2023-2024年度营销类物料集中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营销类物料集中采购
采购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发放时间: 2023年 8月
 
 
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采购人
常州牡丹新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营销类物料集中采购
采购背景
常州牡丹新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负责集团物资采购。现针对2023-2024年度黑牡丹集团营销类物料需求进行年度集中采购。
采购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制作类物料、印刷类物料等营销物料。
战略合作期限
2023年8月-2024年10月
磋商编号
ZB-SG2023-029
磋商有效期
磋商截止期后45日
年度预估总金额及
参考下浮率
年度预估总金额约200万元。清单详见附件,参考下浮率见下表,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清单填报固定下浮率。
 
印刷类
制作类
常州地区
7.4%
15.1%
南京地区
12.7%
11.6%

 
评选原则
①战略单位家数:采购人在磋商供应商中根据磋商情况常州地区每个类别取3名成交供应商;南京地区每个类别取2名成交供应商。
②基准下浮率原则:基准下浮率为有效响应文件报价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与下表的下浮率的孰大值。 (由采购人根据有效报价分布情况,适当剔除部分最高报价后取算术平均数,最终基准下浮率须满足报价下浮率小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报价下浮率大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
 
印刷类
制作类
常州地区
12%
25%
南京地区
18%
18%

③磋商原则:按报价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进行排序,绝对值相同时报价下浮率大的优先,以此顺序逐一进行磋商。磋商时取排序前三名的最大报价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孰大值为磋商价,成交供应商满足所需家数后不再进行磋商。
④落地实施方式:成交候选人经资质审核后,按照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项目需求方根据供货期、质量等综合因素在成交供应商中选择一名或多名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具体项目存在需求时,以联系单形式发至已签署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响应实施,并按照合同约定结算。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业绩要求(根据报名类别提供):
(1)制作类:2022年度合同累计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房企制作类合同业绩。
(2)印刷类:2022年度合同累计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房企印刷类合同业绩。
3、2020年至今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控股子公司无诉讼关系。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活动中同时磋商。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备注:我公司将会不定期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考察、第三方咨询等方式。
提醒:本项目成交候选人需在磋商结束1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业绩合同原件等至采购人处进行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原件的或资格核查不通过的,取消成交资格,且一切后果由成交候选人自行承担。
报名时间、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https://bp.ejy365.com/sitewebf/index?columnId=0)网站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报名、下载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竞争性响应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3日9:00至2023年8月10日13:30(北京时间)。
2、报名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https://bp.ejy365.com/sitewebf/index?columnId=0)网站会员,详见注册指南。
3、报名供应商在《2023-2024年度营销类物料供应商报名表》勾选对应区域及类别,并对应报价,采购人将根据区域及类别分别评选。
4、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报名供应商详细咨询: 400-828-9082。
工期要求
以项目需求方联系单为准
质量要求
合格
资料费
/
磋商保证金
1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①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后转为战略履约保证金;
②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响应文件份数
至少壹份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栋珑庭1921室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0日13时30分
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0日13时30分
竞争性磋商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栋珑庭1921室
联系人
胡 工
联系电话
15851861238
投诉电话
 0519-68866258
备注
 

 
 
 
  
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2、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3、本项目采用第三方平台(E交易、集团官网)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包括采购人决定取消采购的),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四)条及第(五)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1、磋商供应商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在2023年 8月 8 日 17:00 点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若采购人无法向磋商供应商提交书面提问盖章件,请于澄清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提问扫描件发送至黑牡丹发展邮箱:huxiangyu@blackpeony.com并同步电话通知到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 15851861238 。磋商供应商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采购人有权不予答复。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E交易平台、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日期  1   天前,采购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
2、为使磋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1、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2023-2024年度营销类物料供应商报名表
(2)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法律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6)承诺函
(7)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业绩合同(对应报名类别)。
(七)报价
1、报价说明和要求:
(1)报价采用不含税综合单价,并按照固定下浮率报价。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竞争性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磋商供应商所掌握的市场情况及本项目实际情况的价格体现。
(2)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管理费、利润、运输、保管费、设备损耗、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发生的全部费用。
(3)清单为模拟清单,不含税综合单价不随实际需求数量的增减而调整,结算时按验收合格的数量、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结算。
(4)实施流程:项目需求方以书面形式下发联系单,成交供应商接到联系单后完全按照合同及联系单的各项要求及时响应,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供货(含安装)。
(5)验收流程:项目需求方及营销管理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物料的外观、数量、规格等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结算方式: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2、参考下浮率:清单详见附件,参考下浮率见下表,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清单填报固定下浮率。
 
印刷类
制作类
常州地区
7.4%
15.1%
南京地区
12.7%
11.6%

(八)磋商保证金
1、磋商供应商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如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时间前未到账,作未缴纳磋商保证金处理。
2、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勿汇错,否则后果自负)
收款单位:常州黑牡丹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银行账号:32050162843609126126
3、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4、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2023-2024年度营销类物料集中采购(缴纳时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上描述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5、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
磋商供应商采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缴至“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6、缴纳磋商保证金注意事项:必须在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7、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后转为战略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8、如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终止之前,磋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的、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或者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战略框架协议实质性内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战略履约保证金的;
(3)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4)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磋商的;
(5)法律法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磋商供应商必须编制至少一份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要求装订成册。
3、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4、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署人印鉴或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十)响应文件的密封
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十一)磋商截止期
1、磋商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采购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五)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磋商供应商以前的磋商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期。
3、超过磋商截止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磋商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在磋商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本文件第(九)条至第(十)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竞争性磋商及磋商程序
(十三)磋商程序
1、磋商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所有磋商供应商参加。
2、在磋商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未在磋商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3、评选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审查:依据前附表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以及第(六)条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响应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磋商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3)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明显低于参考价且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磋商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4)同一磋商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报价的除外;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选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7)以他人的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8)经澄清后仍未提供近3年内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控股子公司无诉讼关系法律声明的;
评选小组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响应文件或者界定为无效响应文件后,有效响应文件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可以继续进行;有效响应文件只有一家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响应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选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如战略合作期限、质量等)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但在个别内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等方面有细微偏差的响应文件,书面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供书面澄清材料。
(3)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体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评选原则
①战略单位家数:采购人在磋商供应商中根据磋商情况常州地区每个类别取3名成交供应商;南京地区每个类别取2名成交供应商。
②基准下浮率原则:基准下浮率为有效响应文件报价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 (由采购人根据有效报价分布情况,适当剔除部分最高报价后取算术平均数,最终基准下浮率须满足报价下浮率小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不少于报价下浮率大于基准下浮率的家数)与下表的下浮率的孰大值。
 
印刷类
制作类
常州地区
5.0%
11.7%
南京地区
6.1%
7.2%

③磋商原则:按报价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进行排序,绝对值相同时报价下浮率大的优先,以此顺序逐一进行磋商。磋商时取排序前三名的最大报价下浮率与基准下浮率孰大值为磋商价,成交供应商满足所需家数后不再进行磋商。
④落地实施方式:成交候选人经资质审核后,按照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项目需求方根据供货期、质量等综合因素在成交供应商中选择一名或多名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具体项目存在需求时,以联系单形式发至已签署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响应实施,并按照合同约定结算。
7、成交结果及公告
(1)本项目成交候选人需在磋商结束1个工作日内,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对应报名类别)等相关证件至采购人处进行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原件的或资格核查不通过的,取消成交资格,且一切后果由成交候选人自行承担。
(2)资格核查通过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在E交易网站、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8、成交通知书
(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战略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
(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战略履约保证金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成交候选人与其他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其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选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与其他成交候选人磋商。
9、履约担保
(1)战略履约保证金缴纳:10000元,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0000元转为战略履约保证金,并至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栋珑庭2016室财务中心开具战略履约保证金收据。
(2)战略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与增补:
项目履约过程中,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优先在战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单项目应付款中扣除:
①战略合作期内,成交供应商无法履行战略框架协议或拒绝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战略框架协议,并全部没收战略履约保证金;
②战略合作期内,若成交供应商的战略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10000元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增补缴纳,若未及时增补缴纳,采购人有权解除战略框架协议。
③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以成交价格过低、材料涨价、无法调度、产能不足等理由拒绝履约或拖延供货,造成现场进度延误的,按延期供货天数支付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10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逾期交货达3日,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战略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支付本次送货价款的10%的违约金;
④项目履约过程中,供货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战略框架协议以及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标准,出现一次扣1000元;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验收合格,出现一次扣1000元;累计次数达2次的,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有权单方终止战略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并没收战略履约保证金。若由于成交供应商质量缺陷或瑕疵造成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损失的,除扣款外仍须承担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的所有损失;
⑤项目履约过程中,不满足项目需求方应急响应需求,在收到项目需求方联系单后24小时内响应(如开盘、样板房开放等重要节点完成时间为12小时)的,出现一次扣1000元。
⑥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达到战略协议、采购合同及联系单所约定的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售后服务等,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整改、更换、维修直至通过项目需求方验收,若工期延误超过三天或者超过三次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有权单方终止战略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并委托第三方接替,同时没收战略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做好交接工作,绝不以各种理由拒绝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战略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战略履约保证金未被扣除或扣除后有剩余,则在战略合作期满或战略合作期内最后一个项目供货完成(孰晚)后5个工作日凭收据及采购人经办部门、采购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无息退还。
10、合同签订
(1)战略框架协议的签订: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实施操作:项目需求方根据供货期、质量等综合因素在成交供应商中选择一名或多名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具体项目存在需求时,以联系单形式发至已签署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响应实施,并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若成交供应商不与项目需求方签订采购合同,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并没收成交供应商战略履约保证金。
 
 
第二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采用的技术规范
1、物料及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且符合采购合同及联系单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二、战略框架协议主要条款概述
采购合同签订后,每三个月结算付款一次。
1、付款方式:
(1)制作类物料:每三个月的25日为对账结算日,以对账周期内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结算。需求方应在次月底前支付本对账周期货款的97%,需求方预留本对账周期货款的3%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并由需求方复检后隔月月底无息付清。
(2)印刷类物料:每三个月的25日为对账结算日,以对账周期内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结算。需求方应在次月底前支付本对账周期货款的100%。
(3)以上各阶段付款,成交供应商同意项目需求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类结算方式进行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的,项目需求方无需承担贴息费用。对账周期内货款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即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审定后即按审定价提供所有尾款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成交供应商延迟或拒绝提供发票,项目需求方有权延迟或拒绝付款,项目需求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发票、错误发票、被列为失控发票、开票后自行作废或开票后不申报纳税等情形),给项目需求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影响进项税额抵扣、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被税务机关处罚等),应按项目需求方要求一周内重新开具合规发票并双倍赔偿项目需求方损失。同时,项目需求方有权将收到的发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送交税务机关处理。
(4)成交供应商对所上报的审计结算资料需认真复核,若累计审计核减额超出结算价的5%时,其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项目需求方,再由项目需求方支付给结算审计单位。结算审计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项目需求方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如需),复审金额作为审定金额。
(5)如税率遇政策性调整,则税前价不调整,税后价按相关政策文件调整。
2、结算方式:
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3、战略合作期限:2023年8月至2024年10月。
4、工期要求:具体工期要求以项目需求方联系单为准。
第三章  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请报名下载后查看)
第四章  印刷类及制作类清单价(请报名下载后查看)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请报名下载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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