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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财政局财政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财政局财政综合业务系统运维项目
二、项目编号:JSHL-DL-2023DY014
三、项目预算:4万元。
四、最高限价:4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江苏易蓝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荣
联系电话:13813601476
六、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2.供应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8月17日14:30
3.谈判地点:南通市报业大厦14楼1412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本项目联系事项:
对项目中供应商资质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本项目采购人:南通市财政局,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询问请与采购人联系,谈判文件制作人:张女士(0513-89078482-8003)。
七、供应商需递交的材料
1.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2.供应商简况、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方案(质量、进度等)与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4.详细的报价依据和清单(加盖公章)。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
八、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第六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出具成交报告。
九、发出成交通知书
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向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招标代理、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3.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市场监管、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5.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十一、费用
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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