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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定期存款(第二批)存放银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定期存款(第二批)存放银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2303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定期存款(第二批)存放银行服务项目公开
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00万元,招标人为石
屏县财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定期存款存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定期存款(第二批)存放银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定期存款(第二批)存放银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提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
证》。
3、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报告(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
参与本次公开招标),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
4、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材料。
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社保部门证明材
料。
6、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9囗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8号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8号二楼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做好社
会保险基金增值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社(2014〕304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
州州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发(2019)146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石屏县财政局对《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
定期存款(第二批)存放银行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履约
能力、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参加。
二、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定期存款(第二批)存放银行服务
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HHZB20230308
3、项目要求:石屏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定期存款存放;详见招标文件。
4、存放金额: 5000万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提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
可证》。
3.3、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报告(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
其参与本次公开招标),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
3.4、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5、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材
料。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社保部门证
明材料。
3.6、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7、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9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④《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
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8号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本项目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
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屏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屏县财政局
地 址:石屏县焕文路3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170889748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商网8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座机)
电子邮件: 63532124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火:杓餐尔(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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