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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智能监控软件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医保智能监控软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CG202342
项目名称:医保智能监控软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保智能监控软件)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医保智能监控软件
1(项)
详见磋商文件
7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软件的开发、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系统开发、安装、调试完成并试运行后进行初步验收,系统正常使用1个月后进行最终验收。(因医院硬件环境准备、第三方系统接口对接、政策文件未下发等造成的工期延迟不计算在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成交人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成交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供应商选择不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可选择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供应商选择不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可选择提供以下证明材料: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履行合同的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或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以下①或②或③的证明材料之一:①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打印件,但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至 2023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
方式:网上或现场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即樵金路农业银行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即樵金路农业银行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佛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助推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佛扶办〔2019〕28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二)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登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或现场。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填写《登记表》并获取磋商文件;
(2)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将转账凭证和填写好的《登记表》发至我司邮箱(yzzbfs@126.com)即完成磋商文件的获取,《登记表》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
2、获取磋商文件费用:现场现金缴款或通过以下账户转账支付
获取磋商文件账户:(此账号非磋商保证金账号)
开 户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分行
账       号:44 5028 0104 0002 333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第八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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