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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汝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8日
汝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服务(委托代理编号:XYTC-郴-2023--034)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服务
2、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23]091号;委托代理编号:XYTC-郴-2023--034
3、采购项目预算: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5、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签订合同时约定)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谈判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二、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最高限价:
包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汝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物业服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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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5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自行在以上5个网站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8个截图资料,8个截图资料分别是信用中国网站4个截图(包含:首页-基础信息;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1个截图,信用湖南网站1个截图,湖南省政府采购网1个截图,信用郴州网站1个截图,查询时间应在获取谈判文件之后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t监狱企业 t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8   月 09 日起至2023年  08  月15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套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9室)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8月 21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开标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9室)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或者提供电子保函(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疑问及质疑
5.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采购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汝城县公安局
地址:汝城县文化路10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9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__年__月__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确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谈判邀请,确认   (参加/不参加)谈判采购。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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