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石渠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中央财政禁止开发区补助四川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大型兽类监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石渠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中央财政禁止开发区补助四川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大型兽类监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33322023000086
二、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财政禁止开发区补助四川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大型兽类监测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硕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天府大道北段28号1幢1单元31层3107号 78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硕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2023年中央财政禁止开发区补助四川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大型兽类监测项目 四川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通过红外相机布设等手段,监测保护区中大中型兽的数量状况及重点活动区域。较为全面地分析保护区大中型哺乳动物的种类、数量与密度、分布范围、生境现状及威胁因素,为保护区中型兽类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提出科学客观有针对性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2、采用红外相机陷阱法和样线(痕迹)法等技术手段,网格化放置红外相机不少于200台,覆盖至少60个5×5公里网格,平均每网格相机工作时长不低于100天。野外调查及红外数据收取不少于2次,每次由高级技术职称专家带队。 3、成果要求:《四川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型兽类监测报告》 20 本,电子档材料 1 套(总结、表格、报告、照片等),在省级以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 篇。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有关承诺进行验收。 78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丽娟、李仕兵、梁远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4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石渠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6-86236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渠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石渠县尼呷镇金牛西街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7日
相关附件:
2023年中央财政禁止开发区补助四川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大型兽类监测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硕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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