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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象珠水厂漏损管控建设项目的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关于永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象珠水厂漏损管控建设项目的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永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永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象珠水厂漏损管控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ZYCG-2023-009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7月14日
七.定标/成交日期:2023年8月4日
八.中标/成交结果:
序号
采购内容
中标供应商
(中标)成标价
备注
1
永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象珠水厂
漏损管控建设项目
浙江绍兴和达水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14040.00元


九.其它事项: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永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金城路1079号排水大楼2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永康市正宇建设工程审价有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6楼661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定义,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关于监督指导和投诉受理的行政部门,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第五条执行: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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