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市妇幼保健院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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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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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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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索引号: | cxs017-/2023-0807001 | 信息分类: |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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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08-07 | ||
发布机构: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 生成日期: | |
名称: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市妇幼保健院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 ||
文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关于拟对楚雄市妇幼保健院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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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市妇幼保健院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楚雄市妇幼保健院搬迁建设项目 | 楚雄市科创城片区 | 楚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楚雄驰恒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市科创城片区,项目总占地面积29666.66m²,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恶臭、食堂餐饮油烟、进出车辆废气、柴油发电机尾气。项目恶臭经污水处理系统密闭阻隔、除臭剂除臭、周围绿色植物的吸收等多重措施治理消减后经区域大气自然扩散,其恶臭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限值;地面停车场周边布置大量绿化,进出汽车尾气经绿化吸附等措施后自然扩散,地下停车位经地下车库的排气管道及排气风扇将废气排至地面,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备用发电机布置于地下室、使用过程中产生少量燃烧废气,通过内置专用排气管排放;食堂油烟产生的废气通过厨房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1中的小型标准(2.0mg/m³)。 (2)水环境:住院病房污水、洗衣污水、门诊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再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隔离病房污水经专用化粪池单独收集、消毒预处理后,与其他污水合并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特殊性质污水:项目口腔科污水均不产生含汞等重金属污水,主要为含病原菌的污水,经消毒预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检验科检验器皿清洗污水用专用收集桶统一收集后经酸碱中和预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楚雄市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备用发电机、项目区人员活动。项目各主要噪声源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选用低噪设备后,厂界东、西、北侧以及厂界北侧的富民上村昼夜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厂界南侧夜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医疗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废物分类暂存后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由脱水车将污泥池中的污泥进行脱水,脱水后的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的运输车辆进行清运。 (5)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附件:拟对《楚雄市妇幼保健院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
附件:拟对《楚雄市妇幼保健院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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