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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贤苑、王城北路等5座社区健身中心规划概念及方案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尚贤苑、王城北路等 5 座社区健身中心规划概念及方案咨询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H2023-09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尚贤苑、王城北路等 5 座社区健身中心规划概念及方案咨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6.863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弘义九将体育文化发 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尚贤苑、王城北路等 5 座社区健身中心规划概念及方案咨询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 大厦 22 楼 2201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投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尚贤苑、王城北路等 5 座社区健身中心规划概念及方案咨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尚贤苑、王城北路等 5 座社区健身中心规划概念及方案咨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单位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注册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16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 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1 室)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携带①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 留原件)2 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donghong210@163.com 即可,发送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信息填报。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30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30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尚贤苑、王城北路等 5 座社区健身中心规划概念及方案咨询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虹建设 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1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3-093
2.项目名称:尚贤苑、王城北路等 5 座社区健身中心规划概念及方案咨询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注: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招标范围:尚贤苑、王城北路等 5 座社区健身中心规划概念及方案咨询项目室内装修设计 方案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设计标准和规范。
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9.设计周期:30 日历天。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投标人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单位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注册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1 室)
3.方式:
3.1、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 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3.2 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donghong210@163.com 即可,发送 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信息填报。
4.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8 月 30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五、投标文件开启
时间:2023 年 8 月 30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 电子交易平台(东虹专区)(http://donghong.etrading.cn/)》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的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方式:0379-6308267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弘义九将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 98 号 1 幢 60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donghong21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 2201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donghong21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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