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2023年省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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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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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标题 | 连平县2023年省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公示类型 | 正常 |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16010311002908001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08-09 00:00:00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6010311002908001001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08-12 00:00:00 |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3-08-09 10:03:03 | |||||||||
公示发布媒介 |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上发布。 | |||||||||
公示源URL | https://14.215.227.219:8088/jumpDetail.html?infoguid=7c45a9c2-701a-4822-92a2-7013daed4a25&categoryNum=建设工程工程类中标候选人公示 |
内容公示
连平县2023年省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连平县2023年省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总承包,于2023年08月08日10时00分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连平县2023年省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 (主)连平县城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成)佛山市玉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广东环粤勘测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 | 99.27 | |
报价下浮率 | 1.12%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姓名:周代才 证书编号:粤1442017201742092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姓名:潘炳洋 证书编号:粤2442021202211145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李圣兵 证书编号:CS183400325 | |||
勘察项目负责人 | 姓名:王小明 证书编号:2206053016275 | |||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 | (主)广东济通集团有限公司 (成)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成)中岩工程勘察设计(广东)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 | 78.55 | |
报价下浮率 | 0.33%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姓名:谢哲 证书编号:粤2442019202005586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姓名:谢哲 证书编号:粤2442019202005586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姓名:付丹丹 证书编号:CS184200645 | |||
勘察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杨强 证书编号: 202202381316 | |||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 | (主)河源市路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 | 73.96 | |
报价下浮率 | 1.75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姓名:丘光明 证书编号:粤2442006200809056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姓名:丘光明 证书编号:粤2442006200809056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姓名:吴子超 证书编号:2200101153963 | |||
勘察项目负责人 | 姓名:管军武 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 1100101036193 | |||
工期 | 总工期为110天,其中:包含本项目勘察工期10日历天;设计工期10日历天;开工建设并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工程质量要求 | (1)勘察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2)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3)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8月09日 | |||
公示截止 | 2023年08月11日 | |||
监督单位 | 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投诉电话 | 0762-4282792 | |||
2023年08月08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rar
- 附件名称 2 评标报告.rar
- 附件名称 3 中标候选公示.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