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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遴选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
HBTXZB-HF2023-07号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8-2023-00289
三、项目名称
鹤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遴选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鹤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遴选
供应商名称:鹤峰县锐瑞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九峰大道6-2号
中标(成交)金额:0(%)
服务类
名称:鹤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遴选
服务范围:鹤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所需食材包含但不仅限于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类、干货、调料类等采买及配送(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择优选择3家服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最长不超过三年。(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考核标准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自动清理出库,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食材检验检疫的标准执行,拟投所有品目均要有正规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等,在质保期内,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包名称:鹤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遴选
供应商名称:鹤峰县大坡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鹤峰县容美镇溇水大道816号
中标(成交)金额:0(%)
服务类
名称:鹤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遴选
服务范围:鹤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所需食材包含但不仅限于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类、干货、调料类等采买及配送(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择优选择3家服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最长不超过三年。(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考核标准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自动清理出库,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食材检验检疫的标准执行,拟投所有品目均要有正规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等,在质保期内,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包名称:鹤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遴选
供应商名称:湖北兴欣旺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一中路76号(鹤峰县一中校园内)
中标(成交)金额:0(%)
服务类
名称:鹤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遴选
服务范围:鹤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所需食材包含但不仅限于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类、干货、调料类等采买及配送(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择优选择3家服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最长不超过三年。(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考核标准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自动清理出库,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食材检验检疫的标准执行,拟投所有品目均要有正规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等,在质保期内,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云华(采购人代表),刘迪锋(主任),刘新民,程方喜,向金菊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8-09
2、评审地点: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路政务服务中心右侧三楼301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
2、收费金额:1.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如有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我们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作出书面答复,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感谢各供应商对本次采购工作的支持,并希望在以后的采购工作中继续合作。
2. 由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采购人将分类对所配送物资进行核定基准价,以供应商提供的鹤峰县大型商超(粤克隆、新大新、长冠等)中任意3家所公布的同类货物(中等以上质量)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除蔬菜类每周核定外,其余物资每月核定一次,当月基准价以供应商出具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为准。每周(月)末由采购人采用电话、微信、QQ 等形式报单,告知三家入围的供应商下周(月)的品目、质量要求及需求量。供应商根据本周(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供应商在限定基准价上自折扣率报价,精确到2位小数(折扣率=1-优惠率。例如:一百元优惠两元,其折扣率为98%,优惠率为2%)]。以纸质版形式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根据三家供应商提供的报价确定本周供货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鹤峰县容美广场政府大楼一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路政务服务中心右侧三楼301室
联系方式:15607263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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