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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青山路等十项建设项目测绘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采购青山路等十项建设项目测绘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公园21-2-2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1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X-2023-026
项目名称:采购青山路等十项建设项目测绘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青山路等十项建设项目测绘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青山路等十项目建设项目测绘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青山路等十项建设项目测绘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9号。《械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复制?发送文字到手机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青山路等十项建设项目测绘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2022年度企业年度报告。
????(2)具备?【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偷税漏税、不良资产等问题(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社保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8)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9)信用承诺书: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给定格式填写)。
(10)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情况:供应商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及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公示并提供截图。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违反规定的,其竞争性谈判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09日 至 2023年08月1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公园21-2-23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公园21-2-23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公园21-2-2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2.请各供应商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供应商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可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交易中心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912-3515031、029-88661298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6.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湖滨南路1号(原榆林宾馆1号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公园21-2-23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9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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