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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供暖维修改造及用电扩容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供暖维修改造及用电扩容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岗区大顺街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AL-089
项目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供暖维修改造及用电扩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48829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48829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4.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核查内容:1)失信被执行人;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2.6.供应商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如有)、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及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2.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注:如核实潜在供应商在招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至 2023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岗区大顺街1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供暖维修改造及用电扩容
项目
招标公告
日    期:2023年08月12日
招标编号:2023-AL-089
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银保监局的委托,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供暖维修改造及用电扩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
1、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2023-AL-089
项目名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供暖维修改造及用电扩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4元
招标内容:供暖维修改造及用电扩容
工期:合同签订后25天
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五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2.4.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核查内容:1)失信被执行人;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2.6.供应商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如有)、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及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
2.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注:如核实潜在供应商在招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招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18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岗区大顺街13号,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
4.1 投件递标文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4日09时00分,地址:南岗区大顺街13号。
5.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7、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道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邮政编码: 150001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45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2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道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顺街1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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