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川县黄江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的澄清与更正通知(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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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川县黄江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的澄清与更正通知(NO.1)补充公告
关于龙川县黄江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
的澄清与更正通知(NO.1)
兹有《龙川县黄江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于2023年08月07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进行答疑澄清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第4点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要求与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登记资料申请一览表》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第4点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要求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点第(4)项要求:“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省外企业应为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变更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三、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4点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于2023 年8 月7 日至2023 年8 月11 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30~16:30持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各方盖章,其他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进行投标登记并领取相关资料。”变更为:“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于2023 年8 月7 日至2023 年8 月16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持以下登记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各方盖章,其他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登记资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进行投标登记并领取相关资料。”。
四、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5点投标人须知的第5.3要求中:“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变更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
五、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日前。”、“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及“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日前。”变更为:“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7日前。”及“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的以本公告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黄江灌区澄清与更正通知(盖章).pdf
- 发布稿-招标文件 -2.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