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隆安县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A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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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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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隆安县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A标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2024001 | ||||
招标人 |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建设单位 |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隆安县城厢镇国泰社区景山街,现状路面宽度4-7m,人行道宽度2-4m,改造路线长415.008m;2.隆安县城厢镇新兴社区城西路(城内街至国泰街段),现状路面宽度5-9m,人行道宽度2-7m,改造路线长190.946m;3.隆安县人民医院旁巷道现状路面宽度4m,改造路线长84.339m。包含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照明改造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3年8月8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8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15日 | ||||
预中标人 | 隆安县山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隆安县山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7元 | ||||||
工期 | 10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小英(注册编号:桂245131437499,身份证号:450322********202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春莹(身份证号:450122********506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隆安县乔建镇乔建社区、雁江镇雁江社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2、隆安县城厢镇新兴社区黄李片污水管网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50.97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4398146.45元 | ||||||
工期 | 10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徐一伟(注册编号:桂245141547956,身份证号:450502********15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邓家幸,身份证号:450721********051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2020年钦州市小街小巷建设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71.87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德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4576702.70元 | ||||||
工期 | 10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劳明龙(注册编号:桂245202104964,身份证号:452131********333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石源征,身份证号:452423********381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南宁市茅桥路7号土地绿化树迁移、地表建筑物拆除及清运工程 2、崇左市江州区蔗糖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给水工程三期)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52.97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公示媒介 |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ccgp. gov. 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6528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