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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金海东路以南13000平方米场平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金湾区金海东路以南13000平方米场平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Z2023-G107C
项目名称:金湾区金海东路以南13000平方米场平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2,287.7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湾区金海东路以南13000平方米场平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672,287.7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场地平整、建筑物拆除、电力迁改等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72,287.7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日历天):中标之日起开始30日历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湾区金海东路以南13000平方米场平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工程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行业为:建筑业),格式详见“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湾区金海东路以南13000平方米场平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截图。
(3)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响应文件中提供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截图。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5)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8)1.企业信用等级为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施工类别最低等级的; 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珠海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4.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正在接受立案调查时间以投标截止之日开标时间为准,不包括此时间前已经调查结案的情形); 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10)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10日 至 2023年08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开标及解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惠和街37号8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0日
相关附件:
金湾区金海东路以南13000平方米场平工程磋商文件(2023081003).zip
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工程量清单及图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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