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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兰州日报·健康兰州》专版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兰州日报·健康兰州》专版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健康兰州》专版项目
三、拟采购产品说明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在《兰州日报》刊出《健康兰州》专版项目。服务内容:在《兰州日报》每周四刊发《健康兰州》一版专版(因法定节假日休刊除外),共计46版,专版内容主要为:双方利用各自在工作领域中的优势,为读者深入解读兰州地区以及全省重大热点、焦点卫生政策、话题,打造了在兰州地区有影响力的卫生健康事业宣传主阵地,强力助推兰州卫生健康事业以及“健康兰州”发展目标的全面进步与实现。
卫生健康,关乎国计民生。从中央到地方,所制定政策、方针无不在应乎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这一主题。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指导精神,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兰州日报》编辑部利用各自在工作领域中的优势,联合推出《兰州日报·健康兰州》,打造在兰州地区有影响力的卫生健康工作宣传主阵地,强力助推兰州卫生健康、健康教育工作的全面进步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经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兰州日报社,选择这家单位的原因如下:《兰州日报》是兰州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指定发布媒体,发行量6万份。本着立足甘肃,着眼于服务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的需要,《兰州日报》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拓创新,努力办成省内一流的报纸。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兰州日报社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299号兰州报业大厦
五、论证专家意见
专家一:严志武 兰州互联网新闻中心
兰州日报社麾下有两张报纸——《兰州日报》《兰州晚报》。《兰州日报》是市委机关报,集严肃性、权威性与指导性于一体,是市委、市政府指导全市工作的主要工具和引领全市舆论导向的主要阵地。《兰州日报》发行量6万份,社会影响力大。《兰州日报》在大型新闻宣传活动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特色,能充分发挥主流舆论引导作用。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兰州日报》利用各自在工作领域中的优势,联合推出《健康兰州》专版,打造在兰州地区有影响力的卫生健康工作宣传主阵地,强力助推兰州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的全面进步与发展。经过考察论证,该项目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原则,需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应由《兰州日报》承担。
专家二:黄胜强 甘肃日报报业集团
《兰州日报》1993年由兰州日报社创办,属市委机关报。《兰州日报》是兰州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指定发布媒体,发行量6万份。
每天,兰州新闻网、《兰州日报》公众号全面准确发布《兰州日报》的新闻,及时反映兰州地区及当前国内外重大热点、焦点问题。在互联网行业如此发达的今天,无疑为《兰州日报》扩大覆盖面、影响力提供了有力保障。经过考察论证,国内各大门户网站、APP在转载时,也会首选公信力较强,具有市委、市政府一手信息资源的《兰州日报》作为消息来源媒体。综上所述,该报于兰州市乃至全省,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等方面均引领风潮,在同城媒体中具备不可取代的优势。因此,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选择与《兰州日报》合作开办《健康兰州》专版项目,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原则,需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应由《兰州日报》承担。
专家三:王崇斌 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
《兰州日报》是市委机关报,权威性和指导性强,是兰州市委重要的舆论阵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工具,是兰州重大新闻宣传的重要载体与平台。《兰州日报》记者走基层扎实,采访深入,稿件质量高,起到一定的喉舌和导向作用。《兰州日报》作为市级最权威的唯一纸媒体单位,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之携手,组织推出《健康兰州》专版,将为读者深入解读兰州地区乃至全省重大热点、焦点卫生政策话题。宣传顺应形势,报道及时。该项目规模、形式新颖,采访扎实,宣传到位,稿件有深度、力度、宽度。综上所述,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原则,需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应由《兰州日报》承担。
六、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采购联系人
联系人:王辉
电话:883006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68号名城广场4号楼15楼。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驻委纪检组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 驻委纪检组
反馈电话: 0931-8407731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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