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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平顶山市新华区机关食堂厨师运营团队服务费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07-53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平顶山市新华区机关食堂厨师运营团队服务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8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平公资采2023770号-1 平顶山市水木荣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北段香山大酒店2楼201号 84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平顶山市新华区机关食堂厨师运营团队服务费项目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年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齐方民(业主代表)、曹霞、闫国豪,,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向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收费金额:14,28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见附件1】; 2、各评委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2】; 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4、中标人投报业绩【见附件3】。 5、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平顶山市水木荣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6、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7、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75-766603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277号院
联系人:尚先生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基润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顺路康达采购广场1号楼921室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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