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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丹东遣返站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丹东遣返站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QFZXJC23003
项目名称:丹东遣返站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17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国家移民管理局丹东遣返站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信息化部分),相关成果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并最终通过国家发改委评审,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期间需配合到招标人办公地点以及至北京参加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评审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划定),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工程咨询资质,专业须包含建筑专业,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办理备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3.2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3.3 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3年出具),并能够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4 信誉要求:①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方式:网上报名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丹东遣返站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在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8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QFZXJC23003
2.项目名称:丹东遣返站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2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20.176万元
5.采购需求:完成国家移民管理局丹东遣返站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信息化部分),相关成果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并最终通过国家发改委评审,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期间需配合到招标人办公地点以及至北京参加评审。
6.服务地点:辽宁省丹东市。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评审止。
8.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划定),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工程咨询资质,专业须包含建筑专业,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办理备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
3.3 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3年出具),并能够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信誉要求:
①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将以下资料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ZLGJ202204@163.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供应商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获取报名表。
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ZLGJ202204@163.com)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登记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费的支付:报名成功后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文件款转账账号。
注:不接受未按以上流程进行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鑫街107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鑫街107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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