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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院区天桥修缮及围墙粉刷工程(监理)_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管理院区天桥修缮及围墙粉刷工程(监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管理院区天桥修缮及围墙粉刷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FJZH(ZB)-2023-016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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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8层801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管理院区天桥修缮及围墙粉刷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费用19155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管理院区天桥修缮及围墙粉刷工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91550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分至12 时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8层80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8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7.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接收人为: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8层801单元
接收人: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4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交营业执照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25号,邮编:/
联系人:/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8层801单元
邮编:35000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察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25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9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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