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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97号)3楼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4-13-04F-2023-D-E17481
项目名称: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2024年8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7、其它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至 2023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97号)3楼办公室
方式:线下登记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97号)3楼开标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97号)3楼开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采购人)的委托,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04-13-04F-2023-D-E1748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54万元
5、服务期限:2023年9月-2024年8月
6、采购项目内容: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7、服务地点:湖南长沙。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7、其它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本项目实行线下登记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3、磋商文件费用(平台服务费):0元人民币。
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至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97号)3楼办公室获取磋商文件。
5、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9:30(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8月30日9:30(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97号)3楼开标会议室
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有权拒收。
五、公告发布媒介
1、本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官网(http://dfz.hunan.gov.cn/)发布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文本为准。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7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负责人:罗杰、洪鹰群、刘伟胜、王勇军、刘智
联系电话: 15886635517
邮箱:15886635517@139.com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31109100376723174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9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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