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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山雕塑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抗日山雕塑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G-SSDL202304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抗日山雕塑基础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969733万
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抗日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地点:赣榆区班庄镇抗日山景区内 2.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3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3.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4. 工程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6.招标范
围:含火炬纪念碑、红星铜像、浮雕文化墙基础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抗日山雕塑基础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抗日山雕塑基础工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1年08月1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
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08月1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08月1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
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
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
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8-18 10:00到2023-08-25 18:00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营业
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近6个月(2023年01
月至2023年06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赣榆新城黄海
东路三兴建工大厦九楼901室)进行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8-29 15:00
递交方式:直接送达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8-29 15:00
开标地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赣榆区黄海东路三兴大厦九楼901室)
七、其他
抗日山雕塑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LYG-SSDL20230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抗日山雕塑基础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上级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抗日
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抗日山雕塑基础工程施工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
人参加投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赣榆区班庄镇抗日山景区内
2.1.2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3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1.3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1.4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含火炬纪念碑、红星铜像、浮雕文化墙基础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1年08月1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
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08月1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08月1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
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
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
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
【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
9号、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
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
【2021】3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
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
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
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公布为
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
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
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近6个月(2023年01月—2023年0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
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
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6)本工程执行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
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
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
弃中标资格。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承诺期限延伸至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日。对于弄虚作假的企
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
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
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8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8月25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3投标申请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近6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
年06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赣榆新城黄海东路三兴
建工大厦九楼901室)进行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任何逾期或延迟递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8月29日下午15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赣榆区黄海东路三兴大厦九楼
901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计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抗日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班庄镇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东路三兴建工大厦九楼901、902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 年 08月1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抗日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班庄镇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东路三兴建工大厦九楼901、902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87468223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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