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镇农旅融合项目——三公山景区乡村振兴示范点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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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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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昆山镇农旅融合项目——三公山景区乡村振兴示范点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昆山镇农旅融合项目——三公山景区乡村振兴示范点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09GC2023FJ0975(政府采购任务编号:FS34022520230816号) | |
标段名称 | 昆山镇农旅融合项目——三公山景区乡村振兴示范点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09GC2023FJ0975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昆山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芜湖市无为市040县道东150米 | |
联系人及电话 | 苏刚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云 1530553013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8月17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誉阳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中佰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单位: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88.5%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陶鑫鑫 | |
证书编号:皖234212108087 | ||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75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15 日历天,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运营期 5 年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和县善厚镇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epc o 模式)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新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联合体单位: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88.66%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解艺婷 | |
证书编号:皖234212205984 | ||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75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15 日历天,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运营期 5 年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禾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广州智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联合体单位: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88.9%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袁涛 | |
证书编号:皖234192021399 | ||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75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15 日历天,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运营期 5 年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样本值单位:安徽乾成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誉阳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新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禾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2、基准价:88.7%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