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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第一期)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第一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松溪县松源街道城北路75-5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SX-2023003
项目名称: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第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6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6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项目设计费预算
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第一期)设计费预算为31.68万元,最高控制价31.68万元。
2.工作地点:
松溪县境内。
3.总体目标:通过开展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第一期)(含初步设计及概算、耕地质量等别预评、上图入库、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编制工作;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耕地质量等别预评、上图入库、施工图设计和变更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
4.设计具体工作包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含高效节水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变更设计等工程设计全部内容。
5.招标工程项目范围: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第一期)(含初步设计及概算、耕地质量等别预评、上图入库、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编制服务项目,编制项目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成果应达到国家关于水利工程初设及施工图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提供项目拐点坐标上图入库、做好项目设计的技术交底及设计变更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6.设计质量要求:按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闽农建函[2020]89号)要求。具体设计内容及编制要求符合以下规定,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等,进行项目设计,并需通过有关部门审查批复:
①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
②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农综[2019]127号);
③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农建函[2021]15号)。
④《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参与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规定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
7.项目人员要求: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8.成果提交:
★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第一期)设计报告及图件;
10.成果的归属:
①.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双方共同所有。
②.采购人引用中标人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 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③.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 引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  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④.中标人提交的前期研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A.提交的成果报告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或成果报告内容严重偏离采购人下达的任务要求的。
B.提交的成果报告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C.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提交成果报告的。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明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描述: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至 2023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松溪县松源街道城北路75-57号)
方式:线下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溪县工农西路325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溪县工农西路32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溪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松溪县城南1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溪县松源街道城北路75-5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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