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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典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长生村、小乾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李典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长生村、小乾村)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CGDL2023027
2、项目名称:李典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长生村、小乾村)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143.2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采购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6、工期:6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5月-2023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3年5月-2023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4日(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3、地点: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8512室)
4、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扬州市观潮路1030号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8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扬州市观潮路1030号广陵区行政审批局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扬州市四望亭路4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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