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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窗帘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窗帘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招标编号:SHCSC2023H11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窗帘采购项目:
中标人:上海云宴贸易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中标价格:19.844978 万元
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窗帘采购项目已经比价评审,产生成交供应商,现将结果公示 如下:
1、项目编号:SHCSC2023H111
2、项目名称: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窗帘采购项目
3、采购人: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
4、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5、比价评审时间:2023 年 8 月 17 日 14:30
6、结果公告时间:2023 年 8 月 17 日
7、成交供应商及地址:上海云宴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众仁路 399 号 1 幢 12 层 B 区 J2463 室。
8、成交金额:19.844978 万元
9、评审小组成员:刘力颖、赵俊、杨震。
10、比价评审小组根据评审办法推荐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递交质疑投诉函的相关要求如下:
1、递交书面质疑投诉函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诉求,符合法律法 规要求。
2、提出质疑投诉为法人单位的,必须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原 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投诉为自然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4、质疑投诉必须提供联系人的真实通讯方式,包括电话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5、质疑投诉必须在招投标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送达本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6、质疑投诉函须由质疑投诉人或法人委托人本人当面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539 号 B 座 11 楼。
7、对匿名质疑投诉件不予受理。
8、对无理或恶意质疑投诉的个人和单位,通过公司诚信信息库记录在案,并在诚信评价会 上予以公布,必要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和反诉的权力。
9、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公开质疑投诉监督联系方式,联系人:徐洋,监督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南洋模范初级中学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天平路 200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21-6282574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539 号 B 座 11 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142,1150
电子邮件: chenxi@shcsc.net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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