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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产业技术基础平台-工业软件内核研发及应用验证产业基础共性技术中心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3年产业技术基础平台-
工业软件内核研发及应用验证产业基础共性技术中心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00645-23ZB0717/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产业技术基础平台-
工业软件内核研发及应用验证产业基础共性技术中心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产业技术基础平台-
工业软件内核研发及应用验证产业基础共性技术中心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产业技术基础平台-
工业软件内核研发及应用验证产业基础共性技术中心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在境内承担拟投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 好,守法诚信经营;
2、拟投标项目的重点任务、主要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期限须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
3、投标人(单独申报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出具推荐单位盖章的2023年专 项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本表盖章日 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函发出之日后)。
地方企业及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由牵头单位所在地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
责推荐。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 单位注册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所在地均应在辖区范围内;
中央企业(集团)、中央企业(集团)的控股企业及实际控制企业牵头(或单 独)申报的项目由中央企业(集团)负责推荐,中央企业参股的其他企业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荐;
中央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的,由中央部门负责推荐。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主持所投重点方 向产品、技术的同类项目开发能力或经验;
5、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 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子项目),不得参 与本次申报。科技研发类项目不属于本专项支持范围;
7、已牵头(或单独)承担过工业转型升级及工信部相关专项等资金项目的单位,截至本年度相关要求发布时,有超过实施期6个月仍未完成验收项目的,不得 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实施期包括经批准同意的延期时间)。项目实施 期到年的,认定实施期为该年度最后一天;项目实施期到月的,认定实施期为 该月最后一天;批准延期的项目,以延期后的实施期为准;
8、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2020年以来)获中央财政资金 支持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发现严重违规或违法 问题;
9、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2020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
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 的能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2、本招标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 员单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5日 19时00分到2023年08月23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 ps://www.sdicc.com.cn)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 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东楼3层11号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东楼3层11号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lishaoxiong@sdi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项目所在地: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2023年产业技术基础平台-
工业软件内核研发及应用验证产业基础共性技术中心项目(二次)(招标编号:000645-
23ZB0717/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 金,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工业软件内核研发及应用验证产业基础共性技术 中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 立法人,具有在境内承担拟投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守法 诚信经营;
2、拟投标项目的重点任务、主要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期限须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单独申报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出具推荐单位盖章的2023 年专项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本表盖 章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函发出之日后)。
地方企业及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由牵头单位所在地省级(包括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 门负责推荐。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注册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所在地均应在辖区范围内;
中央企业(集团)、中央企业(集团)的控股企业及实际控制企业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由中央企业(集团)负责推荐,中央企业参股的其他企业 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荐;
中央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的,由中央部门负责推荐。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主持所投重 点方向产品、技术的同类项目开发能力或经验;
5、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子项目),不 得参与本次申报。科技研发类项目不属于本专项支持范围;
7、已牵头(或单独)承担过工业转型升级及工信部相关专项等资金项目的 单位,截至本年度相关要求发布时,有超过实施期6个月仍未完成验收项目的,不得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实施期包括经批准同意的延期时间)。项目 实施期到年的,认定实施期为该年度最后一天;项目实施期到月的,认定实施 期为该月最后一天;批准延期的项目,以延期后的实施期为准;
8、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2020年以来)获中央财政 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发现严重违规或 违法问题;
9、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2020年以来)未发生重大 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
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 合同的能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2、本招标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含联合体所 有成员单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5日19时00分至2023年8月23日19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
台”)(https://www.sdicc.com.cn)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 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一次已报名的,无 需再支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方便投标文件的接收,请将文件于2023年8月27 日7:30-
9:30(北京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东楼3层 11号会议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投标人应派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及方式: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东楼3层11号 会议室。
七、其它公告内容
1、招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重点任务
000645-23ZB0717/01工业软件内核研发及应用验证产业基础共性技术中心

注:
(1)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或 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潜在投标人务必于购买标书后联系推荐单位,并在推荐单位的截止 日前办理项目推荐手续。
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
2.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 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 安排注册时间。
2.2标书款支付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
【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
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购买招标文件】进行网上支付,招标方不接受线下支 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于购买招标文件5日后在【订 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2.3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我的项目】中 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4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2.5其他
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缴纳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及方式 详见门户网站(https://www.sdicc.com.cn/)-通知公告或帮助中心-常见问题)。
本次招标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 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3、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与技术支持联系:
(1)客服电话:400-688-6166(客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时30分-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
中标候选人公示也将在上述媒介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 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 载,均为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3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13、18612201524
电子邮箱:lishaoxiong@sdi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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