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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延平分中心G235线樟湖库区大桥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跟踪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G235线樟湖库区大桥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平市延平区玉屏北路1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F[2023]DL-018
项目名称:G235线樟湖库区大桥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3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3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所属行业
备注
1
1-1
G235线樟湖库区大桥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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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全部资料移交至采购人,并通过审计复核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报价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报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 2、报价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报价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是指提交“具备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3)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4)信用记录情况(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5)报价人须具有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闽建筑函[2021]60号》的规定供应商应完成并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造价咨询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6日  至 2023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平市延平区玉屏北路1号  
方式: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1号建业大厦(永辉超市正对面)附属楼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1号建业大厦(永辉超市正对面)附属楼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延平分中心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玉屏北路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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