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2023-2025年度建设零星工程—市政、建筑、装修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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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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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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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建设单位)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2023-2025年度建设零星工程—市政、建筑、装修项目,于2023年8月16日在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入围单位,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自2023年8月16日17时至2023年8月21日17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建设单位)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3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