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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一期)土地整治一体化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及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本招标项目为泰顺县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一期)土地整治一体化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及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第二次)项目,招标人为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泰顺县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一期)土地整治一体化项目合同及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温交发〔2020〕135号)、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自主招标管理办法(试行)(温经营〔2022〕45号)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泰顺县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一期)土地整治一体化项目。项目服务范围:泰顺县三魁镇、柳峰乡、凤垟乡、西旸镇、仕阳镇、泗溪镇、大安乡、东溪乡、雪溪乡、龟湖镇、雅阳镇、彭溪镇12个乡镇的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治项目类型可分为:垦造水田,旱改水、宅基地(建设用地)复垦(旱地或水田)及垦后管护等项目。项目建设方式:土地整治垦后管护一体化实施(亩均单价包干模式)。项目招标内容:包含项目前期踏勘、测绘、规划设计、概算、施工、工程质量检测、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竣工测绘、报备入库(浙江省耕地监测监管平台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及农作物种植等。建设规模及标准:具体由12个乡镇提出的土地整治的需求,由泰顺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分批次确定项目位置、实施规模和方案,根据项目成熟度,由成交供应商分批实施。土地整治面积暂定2640亩,其中垦造水田和旱改水2120亩(含千百亩方400亩),宅基地(建设用地)复垦520亩(其中复垦旱地260亩,复垦水田260亩),最终以具体实施面积为准。项目保险部分合同金额: 239740000元。1.2保险期限:本项目施工期:3年;质保期:1年。1.3招标范围:泰顺县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一期)土地整治一体化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及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第二次)项目。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第TS-1标段。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②、③条件,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①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省级分支机构包含直辖市级别分支机构)或经其授权的地市级分支机构;②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投标人是企业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的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③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以来独家或主承保承担过一项保险(投保)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服务业绩且自2018年7月1日以来独家或主承保承担过一项保险(投保)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服务业绩。(若联合体则需牵头单位提供)。2.2项目负责人要求:①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项保险(投保)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服务项目的负责人或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项保险(投保)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服务项目的负责人。(若联合体则需牵头单位提供)。②近五年(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2.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招标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23年8月25日- 2023年9月4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到浙江骏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九号红莲跨贸园2F6A)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或者将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发送至zjjt55332323@163.com邮箱,再联系代理公司,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3.2标书价格(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www.wzjfjt.cn/List_81.aspx?lan=Zh-Cn发布。6.联系方式招标人: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国大广场东首六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骏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九号2F6A联 系 人:李先生电 话:18553355533监管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7-85559092 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浙江骏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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