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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沈阳某单位副食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或网上申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EDBL-F1001
项目名称:沈阳某单位副食品采购
预算金额:169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9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沈阳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包1)
驻辽宁省6个单位
(1)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2)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
(3)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1),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2);
(4)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1),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2);
(5)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1)、沈北新区2)、沈北新区3)、沈北新区4)、沈北新区5)、沈北新区6)、沈北新区7);
(6)沈阳市于洪区;
1年
 
2
沈阳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包2)
驻吉林省、黑龙江省4个单位
(1)吉林省公主岭市;
(2)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
(3)吉林省延吉市;
(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1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折扣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693万元(包1:驻辽宁省6个单位,预算1058万元;包2:驻吉林省、黑龙江省4个单位,预算635万元);
3.最高限价:折扣率不得高于90%(超出范围的投标将被拒绝);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生产或销售范围《食品经营许可证》2.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陆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执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至 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或网上申领
方式:(一)2023年8月25日至9月1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或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生产或销售范围《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yczb-026@yichengzhaobiao.com,发送邮件后需通知文件发售联系人,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2.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3.现场踏勘:无
4.开户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同泽支行
银行账号:7105 0154 7400 10939
5.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杜先生
         移动电话:1870409658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联系方式:纪澈、代春雨、李昂、李媛媛、王娜、苏春颖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澈、代春雨、李昂、李媛媛、王娜、苏春颖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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