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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班班通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裕安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班班通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320230272号-2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班班通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宇高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六安大市场一期7号楼402
成交金额:玖拾贰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交互式一体机(含智能笔)、视频展台等
品牌:科大讯飞、科大讯飞等
规格型号:EB86HS、JUVP03等
数量:40套、40台等
单价:17000元/台、790元/台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本有、何诗云、沈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3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叉口东北 150 米,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四楼,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64-3301852。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叉口东北 150 米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10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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