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水务事务中心2023年屯昌县水库水毁修复工程(中部片区)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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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海南 | 城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3年屯昌县水库水毁修复工程(中部片区) | |
采购单位 | 屯昌县水务事务中心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2023年屯昌县水库水毁修复工程(中部片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51号万利隆大厦801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09点2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W-2023-003
项目名称:2023年屯昌县水库水毁修复工程(中部片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20072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20072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参与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2021年至今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据实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3.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3.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8、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10、按本章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至 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51号万利隆大厦801办公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51号万利隆大厦80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51号万利隆大厦8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9月0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4:30至17:30。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51号万利隆大厦801办公室。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需提交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4、售价:人民币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不按以上要求获取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屯昌县水务事务中心
地址:兴业二横路屯昌县水务事务中心20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华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51号万利隆大厦80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屯昌县水库水毁修复工程(中部片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51号万利隆大厦801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09点2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W-2023-003
项目名称:2023年屯昌县水库水毁修复工程(中部片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20072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20072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参与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2021年至今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据实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3.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3.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8、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10、按本章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至 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51号万利隆大厦801办公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51号万利隆大厦80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51号万利隆大厦8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9月0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4:30至17:30。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51号万利隆大厦801办公室。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需提交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4、售价:人民币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不按以上要求获取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屯昌县水务事务中心
地址:兴业二横路屯昌县水务事务中心20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华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51号万利隆大厦80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