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村杨青社区出租屋“第三方代管”人居环境优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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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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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黄埔村杨青社区出租屋“第三方代管”人居环境优化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9栋1楼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F-ZCGCS-2023-2260921
项目名称:黄埔村杨青社区出租屋“第三方代管”人居环境优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从采购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采购人签发的验收证明的日期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4)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5)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7) 已进行响应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9栋1楼103室。
方式:供应商将填写好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s://www.gzzefu.com/download)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逐页盖章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win@gzzefu.com)并缴纳标书款,(缴费凭证请发至上述电子邮箱,所有资料原件以邮寄方式送达),缴费并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标书款缴费账号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9栋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9栋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泽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gzzefu.com)。
3.除上述媒介之外我方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获取磋商文件请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 名:广州市泽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
账 号:82080078801100001175
注:汇款时并请备注项目简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泽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9栋101-104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黄埔村杨青社区出租屋“第三方代管”人居环境优化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9栋1楼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F-ZCGCS-2023-2260921
项目名称:黄埔村杨青社区出租屋“第三方代管”人居环境优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其他建筑工程 | 黄埔村杨青社区出租屋“第三方代管”人居环境优化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300,000.00元 | 300,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从采购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采购人签发的验收证明的日期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4)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5)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7) 已进行响应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9栋1楼103室。
方式:供应商将填写好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s://www.gzzefu.com/download)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逐页盖章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win@gzzefu.com)并缴纳标书款,(缴费凭证请发至上述电子邮箱,所有资料原件以邮寄方式送达),缴费并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标书款缴费账号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9栋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9栋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泽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gzzefu.com)。
3.除上述媒介之外我方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获取磋商文件请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 名:广州市泽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
账 号:82080078801100001175
注:汇款时并请备注项目简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泽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9栋101-104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