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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行精河支行营业用房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行精河支行营业用房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23-58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行精河支行营业用房室内装饰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64.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装修面积1476.62m2;地上三层。主要含装修、电气、给排水、消防、监
控、110报警、综合布线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行精河支行营业用房室内装饰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行精河支行营业用房室内装饰工程)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
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
册)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
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表);
3.5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
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6 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
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
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O
3.7 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本项目
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
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
出相应处理。
3.8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9其他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2日10时00分到 2023年08月26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有效的资
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④投标人
业绩、⑤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代
理人参加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受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另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作为获取招标文
件资料留存)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 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接受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
不退。线上获取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有效的资质证书及
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④投标人业绩、⑤法
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代理人参加时
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提供PDF 版扫描件加盖公章一套,发送至1546008193qq.com
邮箱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资料齐全后,回复视为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资料不全及不合格
的投标人不予接受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 300 元/份,逾期不售,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 室(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2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 室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
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
七、其他
项目概况本工程装修面积1476.62m2,地上三层。主要含装修、电气、给排水、消防、
监控、110报警、综合布线工程。
工期:自合同签订起,总工期 60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预算金额:464.00万元。丶
招标控制价:203.695284 万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
地 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顾力木图街道大街14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362794410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154600819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彡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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