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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山高新区电子信息材料产业园二期B地块及仓储物流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皖铜华标代字【2023】第096号
二、项目名称:狮子山高新区电子信息材料产业园二期B地块及仓储物流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洁雅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西湖春城D座1单元10层
中标(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狮子山高新区电子信息材料产业园二期B地块及仓储物流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暂定一年(采用1+1+1模式,每季度考核合格,为达到下一年度续签条件,最多可续签两年)
服务标准: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服务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左桃云、季秋红、万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华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铜陵市翠湖一路德林世家4号楼3层)。
(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狮子山高新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华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翠湖一路德林世家4号楼3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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