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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环环卫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H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服务团队选聘-一期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预算:2480万元/人民币
编号:CZBX-ZC2023-035
江苏博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新环环卫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香港联交所H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服务团队选聘-一期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常州新环环卫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H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服务团队选聘-一期。
2.服务内容:为常州新环环卫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H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进行服务,本次项目选聘的服务团队包括项目保荐人兼主承销商及整体协调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个月或至公司股票首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挂牌之日,以两个日期较早者为准。
4.最高限价:
序号
分项名称
最高限价
备注
1
保荐服务费
700
写书
500
不写书
2
发行人境外律师法律服务费
800
写书
600
不写书
3
保荐人境外律师法律服务费
400

4
会计师审计服务费
360
三年审计费用不含加期,已含6%税金
会计师审计加一期服务费
100
已含6%税金
5
发行人境内律师法律服务费
180
已含6%税金
6
保荐人境内律师法律服务费
140
已含6%税金
总价
2480
保荐人和发行人境外律师只计算一次写书价格
7
非市场化承销费率
4.0%
保留一位小数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交易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 特定资格要求:
(1)保荐人要求:
① 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② 具备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资格,需提供香港证监会官方网站查询数据-持牌人及注册机构的公共记录册;
(2)会计师要求:
① 在中国境内或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②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从业资质;
(3)境内公司律师要求:
①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且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
(4)境外公司律师要求:
① 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②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设立和合法存续的律师行,需提供香港律师会官方网站法律界名录查询记录予以证明;
(5)保荐人境内公司律师要求:
①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且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
(6)保荐人境外公司律师要求:
① 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②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设立和合法存续的律师行,需提供香港律师会官方网站法律界名录查询记录予以证明。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为保荐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一)现场领取
1、地点:江苏博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虹西路186号1号楼四楼)
2、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一)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E交易平台自行获取
1.投标人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网站会员,详见注册指南。
2.投标人按系统提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 8月22日至2023年 8月29日17:00
时间:2023年 8月 29日17:00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
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具;投标人在开标后10日内将开票信息发至代理单位邮箱(邮箱:JCBZXZC@163.com)。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 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网银转账:投标人必须通过E交易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并到账(以E交易平台系统到账为准),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电子保函: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人必须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号将电子保函服务费转入对应的电子保函服务费账户;电子保函服务费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等信息详见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电子保函服务费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电子保函服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五、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六、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8 月30日17:00前通过E交易平台向江苏博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 9 月 12 日13:30至14 :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9月12  日下午14 :0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23年 9月 12日下午14 :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0楼开标室
九、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十、联系方式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虹西路186号1号楼四楼
邮政编码:213000       联系电话:0519-89853399    13585306881
联系人:蒋工           邮箱:JCBZXZC@163.com
技术支持电话:4008280799  
江苏博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docx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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