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司法局2023-2024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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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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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诸广顺2023-08-02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司法局2023-2024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燕,陈葱,楼翔,陈建伟,陈玲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1.5%)+(超出100万部分*0.8%),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484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司法局
地 址:暨阳街道城东路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许亚飞
质疑联系方式:15257565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环城北路1号时代商务中心B2幢3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书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1770675719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联系人: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
附件信息:
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4M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司法局2023-2024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诸暨市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诸暨市暨阳街道大侣路1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诸暨市司法局2023-2024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服务采购项目 | 诸暨市司法局2023-2024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服务采购项目 | 为市司法局提供社区矫正社会服务。 | 重点人员半个月一次走访,严管人员一个月进行一次走访,普管人员一季度进行一次走访;及时输入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对平台进行基本管理和操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和社会适应性帮扶,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燕,陈葱,楼翔,陈建伟,陈玲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诸暨市安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68.0 | 64.0 | 66.0 | 66.0 | 66.0 | 66.0 | 19.54 | 85.54 |
1 | 浙江新大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25.0 | 22.0 | 24.0 | 32.0 | 24.0 | 25.4 | 19.71 | 45.11 |
1 | 诸暨都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19.0 | 19.0 | 22.0 | 18.0 | 22.0 | 20.0 | 20.0 | 40.0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1.5%)+(超出100万部分*0.8%),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484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司法局
地 址:暨阳街道城东路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许亚飞
质疑联系方式:15257565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环城北路1号时代商务中心B2幢3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书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1770675719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联系人: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
附件信息:
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