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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短波理疗仪、LED光治疗仪(光疗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短波理疗仪、LED光治疗仪(光疗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马庄路9号麦地华夏花园E-E1栋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CHZ-2023-05-05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短波理疗仪、LED光治疗仪(光疗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短波理疗仪,采购包预算金额:349000.00元。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最高限价(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是否核心产品
短波理疗仪
1台
349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采购包2:LED光治疗仪(光疗仪),采购包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最高限价(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是否核心产品
LED光治疗仪(光疗仪)
1台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备注:本项目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起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本磋商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9. 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具有涵盖投标产品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4日  至 2023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马庄路9号麦地华夏花园E-E1栋2层
方式:现场购买(每个包售价300元)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马庄路9号麦地华夏花园E-E1栋2层(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包1、采购包2)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的不需提交本项资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起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响应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的网页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提供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
6、供应商有效期内的具有涵盖投标产品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的复印件;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用A4纸打印盖章后装订,封面应注明“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短波理疗仪、LED光治疗仪(光疗仪)采购项目”以及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每页加盖公章)
 
采购包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13 日09:30(注:2023年 9 月 13 日0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采购包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13 日09:30(注:2023年 9 月 13 日0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采购包1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 9 月 13 日09:30。
采购包2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 9 月 13 日09:4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学背街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马庄路9号麦地华夏花园E-E1栋2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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