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东区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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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城市 | 天津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3年河东区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河东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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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河东区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NB-2023-03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东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河东区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61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河东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与残疾预
防、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提高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水平,促进和规范河东区残疾人基本
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帮助河东区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减轻功能障
碍,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作为首要工作。全力加快实现河东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
复服务”的目标,稳步推进河东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康复服务相关工作。天
津市河东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现采购一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
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河东区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河东区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采购项目)的投标入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提供营业执照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 年度任一年
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信证明的开具日期须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之后)。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
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
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新
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中小微企
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原件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若为法人(或者负责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
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
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或
者负责人)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
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
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此处所
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1)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
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供应商为经销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许可证;(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范围内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备
案证明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①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
明。②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8月24日至08月30日,每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的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获取招标文
件的方式现场发售。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入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注本
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标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完整、
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本。(招标文
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天津
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天津
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相关采购政策要求:
1.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
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
采购的评标方法。
3.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
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参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以及津财采(2021)12
号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
供的,应当全部预留。”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6.参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
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
7.参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河东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与广瑞路交口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zbdl@tjcyzx.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