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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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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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因工作需要,拟对霍州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行招标,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授权山西中际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项目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式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项目名称:霍州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800万元
四、采购项目的内容:依据国家EOD政策相关要求与工作部署,结合霍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等相关规划及城市实际,完成霍州市EOD项目前期研判、项目策划、实施方案编制、金融服务以及为项目后期落地提供技术服务等工作。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它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评论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8月24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的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与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山西中际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需求意见表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论证表.pdf
866.5 KB
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因工作需要,拟对霍州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行招标,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授权山西中际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项目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式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项目名称:霍州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800万元
四、采购项目的内容:依据国家EOD政策相关要求与工作部署,结合霍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等相关规划及城市实际,完成霍州市EOD项目前期研判、项目策划、实施方案编制、金融服务以及为项目后期落地提供技术服务等工作。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它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评论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8月24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的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与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山西中际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需求意见表
政府采购需求论证表 | ||||||
采购项目名称 | 霍州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霍州市 | |||
采购人名称 | 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服务期限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 |||
预算金额 | 800万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西中际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内容 | 依据国家EOD政策相关要求与工作部署,结合霍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等相关规划及城市实际,完成霍州市EOD项目前期研判、项目策划、实施方案编制、金融服务以及为项目后期落地提供技术服务等工作 | |||||
论证依据 |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
刘禹 | 副教授 | 山西师范大学 | ||||
卫瑞鸣 | 高级工程师 | 临汾市建筑规划设计院 | ||||
李广武 | 高级工程师 | 山西省临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
卫武 | 律师 | 山西尧明律师事务所 | ||||
邹敬东 | 高级讲师 | 临汾高级技工学校 | ||||
专 家 论 证 意 见 | 本项目是霍州市发改委依据国家EOD政策要求与部署,结合霍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的服务采购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要求。项目采购需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并充分考虑了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需求拟实现的目标明确,服务要求及履约时间、方式、内容及成果要求清晰合理;采购需求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评审因素等设量合理。符合采购项目的需要,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相关规范。 |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论证表.pdf
866.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