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2023年南溪区仙临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23年南溪区仙临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3年南溪区仙临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农函〔2023〕8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南溪溯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建业主:宜宾市鼎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建设总投资3310.3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市级和区级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鼎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农函〔2023〕8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宜宾建投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仙临镇高新村、联盟村,南溪街道白合村、桂花村。
  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3310.33万元,其中:田块整治计划投资1485.83万元,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投资459.28万元,整治山坪塘计划投资14.08万元,泵房提升扩容计划投资111.48万元,节水灌溉管网计划投资255.44万元,衬砌明渠计划投资120.41万元,整治囤水田计划投资176.80万元,田间机耕道及生产道计划投资475.68万元,耕地质量检测投资5.0万元,其它工作及措施投资206.33万元(标识标牌制作费、管理费、施工临时工程费等)。
  计划工期:2023 年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2023 年 12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共计121日历天。
  建设规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1万亩,其中含高效节水灌溉0.1万亩。主要包括:田块整治4169.46亩(其中田型调整2860.09亩,坡改梯整理1309.38亩);整治山坪塘2座,整治提灌站(扩容提升)4座,埋设灌溉管道(PE管)16.29 km;新建囤水田109口;整治田间机耕道1.5km,配套田间生产路13.11km;修建公示牌2座等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质量标准:
  1.设计: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的要求,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宜宾市总体规划、高县总体规划等有关规定,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施工: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 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省级及以上水利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24 09:00 至 2023-08-31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13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9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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