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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内江市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内江市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30001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市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联合体价格扣除前后不一致
更正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内江市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3000152)的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以下更正,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上网查阅、下载,并按澄清后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由于澄清带来的不便,敬请各供应商谅解。
更正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描述:提供承诺函(原件)。)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描述: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需有一方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该项目合同总金额40%及以上的份额;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3.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更正为:“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描述:提供承诺函(原件)。)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描述: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需有一方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该项目合同总金额40%及以上的份额;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3.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四章 资格审查4.2特殊资格审查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需有一方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该项目合同总金额40%及以上的份额;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3.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更正为“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需有一方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该项目合同总金额40%及以上的份额;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3.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需有一方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该项目合同总金额40%及以上的份额;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3.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更正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需有一方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该项目合同总金额40%及以上的份额;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3.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
1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

更正为: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
1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
2
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针对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应答。
响应文件封面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商务应答表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监督机构: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人:柳女士
联系电话:0832-2267522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3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久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金科王府B3无单元3层3-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正久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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