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丁桥镇诸桥村居民会客厅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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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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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海宁市丁桥镇诸桥村居民会客厅装修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丁桥镇诸桥村居民会客厅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丁桥镇诸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海宁市丁桥镇诸桥村。
2.2建设规模:装修范围为丁桥镇诸桥村党群服务中心主楼一至二层,装修面积287.18m2,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海宁市丁桥镇诸桥村居民会客厅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1日,下午14:00时止 ,登陆“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网”,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免费注册登记链接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4.3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丁桥镇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丁桥镇人民政府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准时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对出席人员及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签到要求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书不必提供)签到。
②项目经理: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建造师注册电子打印版(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签到。
③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红章。
注:①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②现场签到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③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要求进行签到的的,投标文件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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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丁桥镇诸桥村居民会客厅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丁桥镇诸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海宁市丁桥镇诸桥村。
2.2建设规模:装修范围为丁桥镇诸桥村党群服务中心主楼一至二层,装修面积287.18m2,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海宁市丁桥镇诸桥村居民会客厅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1日,下午14:00时止 ,登陆“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网”,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免费注册登记链接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4.3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丁桥镇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丁桥镇人民政府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准时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对出席人员及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签到要求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书不必提供)签到。
②项目经理: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建造师注册电子打印版(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签到。
③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红章。
注:①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②现场签到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③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要求进行签到的的,投标文件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丁桥镇诸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海宁市丁桥镇诸桥村委会 | 地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04-A | |||||||||||||||||||||||||||||||||
邮 编:314400 | 邮 编:314400 | |||||||||||||||||||||||||||||||||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传 真:/ | 传 真:/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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