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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以下工程建设]灵台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案件管理大厅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案件管理大厅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FH-2023-003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甘肃方宏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8-25 0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8-27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案件管理大厅维修改造工程001 GSFH-2023-003 工程-施工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元)

公告内容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案件管理大厅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案件管理大厅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以甘检函[2023]40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方宏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案件管理大厅维修改造工程。
2.地点及规模:对检察服务中心及案件管理大厅屋面、墙面、天棚、部分门窗进行改造(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招标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20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5日00时00分至2023年8月27日18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方宏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一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灵台县溪河大道29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方宏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定北大厦9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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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附件1:灵台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案件管理大厅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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